前期给币友们手搓一个购买指南,共计有100K+人阅读了手搓的文章,在购买指南中提及了目前C2C的杂乱现状,特别提到了币安平台多数C2C商家没有按照相应的C2C规则去运行,导致被少数的商家所攻击,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从前期发布的文章来看也反应了币友目前面临购买阻挠和出金难题,今天就深度来剖析中国大陆出U和出金问题。

一、面临的法律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7年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如ICO)及虚拟货币交易所的运营活动。2021年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规定。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通知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

上述说到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说到了非法经营(C2C商家)和犯罪活动,个人出金有没有法律问题?经常关注外汇的人都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买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翻阅相关法律条款,其主要针对是流出境内方面,流进境内方面似乎比较宽松。

二、面临的“谈话”、“冻卡”问题

什么原因会导致被帽子叔叔进行谈话和冻卡?现在中国大陆有两种情况会导致银行卡不能使用,一种是叫做“止付”(银行卡只进不出)、一种叫做冻结(银行卡部分金额冻结或银行卡全额冻结)。经常看见币友说银行卡被冻结了,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因为里面还存在止付着一条。

经常被电信诈骗的朋友因该都知道,你去大陆警方报案后,警方会询问你转出资金对方银行卡信息,警方会相应的作出止付行为(止付时间一般为3日或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正如我前期写的购买篇中的问题,如果你的银行卡收到报警人(受害人)的资金,毫无疑问是要被冻结和请去谈话的。也存在另一种风险,你属于第三级或者第四级收款者也会被止付和请去谈话(如:报警人转资金给犯罪人员、犯罪人员通过其他方式转给C2C商家、商家再将资金转给出U方)。

三、怎么出金

哔哔叭叭说怎么多,到底怎么出金?就个人出金问题来说,就现在翻阅的中国大陆法律文书,个人出金至多触犯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但是中国大陆炒币人员多如牛毛,而且将资金转入中国境内相关政策也比较放松,主要出金人员规避第二种问题,商家购买的资金合法性问题。中国大陆现在金融机构对个人支付管理更为严谨,个人每日能通过线上转出金额5万以上的少之又少,如果大额出金建议个人每日控制在5万以下。为了避免被帽子叔叔请去谈话和处罚,出金的情况下,付款方与商户信息不一致拒绝交易,要求与对方签订相关声明书,对方签订声明书后,双方需手持声明书身份证拍照留存给对方。就算被帽子叔叔请去谈话,有相关记录和申明书将有效的辩护,可保人财无忧。(针对大额出金,当然前提你出的U为投资炒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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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书截图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