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判决虚拟币投资纠纷案:投资者自担损失
近日,湖北武汉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虚拟货币投资委托合同纠纷案。因交易平台被冻结,投资人刘某无法收回款项,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损失由刘某自行承担。
刘某于2020年起通过同事王某投资USDT,共支付184万元,但仅收到返款56,000元。法院认为,虚拟货币投资存在法律风险,刘某应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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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于2020年起通过同事王某投资USDT,共支付184万元,但仅收到返款56,000元。法院认为,虚拟货币投资存在法律风险,刘某应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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