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如何搞残黑心币商?
我们先来看看一手黑币商的操作原理:
诱骗兼职人员(大学生)注册交易所币商号,注册人都不知道自己注册了什么,然后挂单买U,对接好电信诈骗盘口。
当散户出U给黑心币商的那一刻,黑心币商就打电话给散户,说自己银行卡限额了,用家人的卡打给你,资金安全冻结包赔。
散户没有经验,觉得没什么,同意后提供收款卡,币商就把散户的银行账户发给盘口人员,盘口的电信诈骗人员就把散户的卡号发给电信诈骗受害者,受害者就把钱打给了散户。
散户——币商——盘口——受害者(银行账户传递流程)。#内容挖矿 #BTC
比如受害者被骗10万元,币商就能获得最高5.5万的利润,当受害者第二天发现被骗去报警的时候,散户的银行卡就被冻结,一手黑,进入断卡惩戒名单,退赔才能解冻。
如何破解这种局呢?
第一是千万不要接受非实名付款,也就是交易所商家的认证姓名一定要和打款人一致,不管他用什么理由都不要接受。
第二是当你已经遭遇到了这种骗局,你千万不要点确定收款,让我们来反撸币商一下。
接到了币商非实名付款资金,立刻去银行注销卡片或者取现走人,然后就不要理会币商了,不管币商和客服怎么联系你,你千万不要在电话中说收到资金。
拖延到了第二天,币商基本就扛不住,因为这时候受害者可能已经报警并且不受盘口控制了。
你这时候再让币商提供打款凭证,币商是联系不上受害者的,也就是提供不出来打款记录。
你可以一直拖延,让币商提供打款人的身份信息,去银行打印纸质流水并且自拍,受害者不可能听币商指挥,盘口也不敢再去联系受害者,所以他们是提供不了这个证据资料的。
而你可以提供没有收到款的所有资料,自己P一个银行流水。
币商没有任何办法提供打款凭证,于是你可以通过交易所申诉币商没有打款,判定USDT归还。
你手里就有了USDT和一手黑钱,然后你告诉叔叔我帮受害者挽回了损失,把钱退给受害者,让叔叔给你解冻卡加出具不涉案证明,你胸前的红领巾就更鲜艳了,受害者也会感谢你。
如果一个真的想搞死一个黑心币商,如果你被币商冻过卡他不理你,那么你也可以给他打一手黑。
首先你找一个你80岁老人的账户注册一个交易所,卖币给实名付款的币商,这种币商一般都在你微信好友里面,他们不是洗一手黑的,而是半正经币商,只是冻卡后不帮你处理而已,你也别去求着他。
然后你找他出U,你重新注册的爷爷号,让他把钱打给你爷爷的卡里,这时候币商就会让你放币,你就告诉他不好意思,我交易密码忘记了,我退你钱吧第二天找回密码后交易,钱原路返回,币商没理由拒绝。
你立刻带你爷爷去银行取现走人,然后提前对接盘口进入爷爷账户一笔一手黑,马上打给币商备注:打错原路退回,并告诉交易所客服已经退款,USDT退回。
你手里就有了USDT和币商打给你的资金现金。
而这时候币商手里其实是盘口的一手黑资金,第二天就冻卡,你爷爷的卡早就不要了。
这就是用你的矛攻你的盾,师夷长技以制夷。(此乃违法犯罪跑分行为仅做法律科普,千万不能模仿。)
还有很多人被交易所正经币商,或者长期合作的币商那里冻卡,一开始都称兄道弟,结果卡被冻结后就不理了,这种就是很恶心的,那么如何干掉这种币商呢?
第一就是法院起诉,买卖合同纠纷,直接微信小程序就可以进入,找网上不要钱的起诉书。
买卖合同纠纷
起诉书
原告:XX 性别:X 19XX年X月X日出生 民族:汉
身份证号码:XXXXX
电话号码:XXXXXX
住所:XXXXXX
被告:XX 性别:X 19XX年X月XX日出生 民族:X
身份证号码:XXX
住所:XXXX
电话号码: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欧易平台USDT订单金额10000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4年3月15日,原告第一次通过数字货币交易所欧易(OKX)交易页面挂单出售USDT(泰达币)13513.5枚,和买家(被告)通过系统订单约定7.4元/枚,在交易过程中,被告频繁的打电话过来干扰我的操作,由于第一次交易不熟悉操作,导致我没有收到被告打过来的款项就确定了订单,交割了数字资产给被告。
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特向贵院提出诉讼,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案,判如诉请。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证据资料就提供平台的订单记录,币商实名认证页面截图,自己银行卡流水,证明有交易行为和没有收到币商本人打过来的款项。
放心,币商绝对不敢出庭的,那就直接缺席审判对你有利,如果他敢直接出庭,并且提供给你其他人的打款记录,你直接报警叫叔叔把他按了就行,提供法庭的庭审记录挡证据,他这是明显的洗钱行为。
这是阳谋,先把锅敲烂,然后再补,用上面所有资料再去异地叔叔那里申请解冻你的银行卡,证明是善意所得。
一石三鸟,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完全不会被人拿捏!!
如何搞死一个正经币商?
此招慎用,前提是币商先搞你而你又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这是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不到生死攸关,币商搞得你血本无归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币商行为归谁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
OK,那么就可以开干了。
关于要求取缔XXX作为中央交易对手买卖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举报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
本人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
被举报人:XXX,其他身份信息不详。
相关违法银行账户信息:
XX银行,账号XXXXX。
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5日,本人发现张三在网址为XXX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okx”平台(以下简称“欧意”)以昵称“XX币行”为名,对外作为中央交易对手开展买卖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以下简称“C2C交易”),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USDC币等币种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二、违法规模
根据欧意平台对XXX的主页介绍,该人在202X年X月X日注册成为该平台的C2C交易商家,为该平台交易商家,而交易商家是指需缴纳等值10000美元的保证金,截止2024年4月15日该人在该平台总成交单数XXXXX次,仅由此即可得出其涉案流水数额特别巨大,辐射面巨广,并且经常不实名制交易,帮助电信诈骗资金进行转移等行为。
三、衍生问题
自人行营业部支付结算处2018年1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虛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银管支付 〔2018〕 11号文件以来,中、农、工、建、交、邮等国有和其他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均相继发布声明,表示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XXX利用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近两万次之多,且至今仍在从事该不法活动,其中必有深层次原因促成,从而导致监管失效。
四、举报事项
依据2021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文件的有关规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需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本人特此提供线索和提出举报。
如果币商真的敢给你打一手黑或者冻了卡不理你,这种方法逮谁谁死,慎用,你完全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把币商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