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金融办发文提醒: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卷土重来。大概总结一下要点——

1⃣

虚拟货币缺乏明确价值基础,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

国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境外交易所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不违法,但违背公序良俗,亏损自行承担,维权没有卵用。

这基本等于国内对炒币个人实行“三不管”政策:不管你玩,不管你亏,不管你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