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查核罰則過低,內政部擔憂虛擬貨幣滲透台灣政壇

立法院報告點出:監察院裁罰比例偏低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日在報告中指出,監察院近十年來針對政治獻金的查核案例中,逾五成未進行處罰,且針對擬參選人的不處罰比率更是偏高。預算中心認為,監察院應通盤檢討現行法規,特別是對於虛擬貨幣及網路平台 Donate (捐獻、抖內) 的相關政治獻金是否應納入法規,確保新的捐款形式能受規範,避免成為灰色地帶。

監察院:已建議內政部評估虛擬貨幣捐贈影響

針對立法院的報告內容,監察院隨即發布新聞稿回應,指出其本身並非政治獻金法的主管機關,若法律適用或法條有不足之處,均需由內政部解釋或修法。監察院進一步表示,對於部分具有擬參選人身份的直播主,如在 YouTube 等平台上接受「抖內」的款項作為政治獻金,這類網路平台代幣是否應禁止作為捐贈標的,監察院早在去年年底已建議內政部研議處理。內政部也在今年一月回函,表示將與相關機構會商研究。

內政部評估:虛擬貨幣恐成境外勢力滲透途徑

內政部在評估虛擬貨幣作為政治獻金的風險後,認為虛擬貨幣具有跨境流通性,若允許其作為捐贈標的,可能成為境外勢力干預台灣政局的管道。為確保政治獻金的透明及安全,內政部認為政治獻金應限定為可立即明確支用的資金,因此已在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中明確規範虛擬貨幣不得作為捐贈標的,該草案目前正由行政院審查中。

政治獻金法推動宣導,監察院強調查核減少違法案例

監察院表示,執行政治獻金法時一向遵循「宣導重於裁罰」的原則,為協助捐贈人與接收人瞭解法規,監察院透過視訊、網路及現場說明等方式進行多元宣導。監察院自 99 年起建置「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持續提升系統功能,包括「政治獻金不得捐贈者資料查證」的功能,讓政黨及擬參選人在收受政治獻金後能快速查證是否違法,若不符合規定即可返還或繳庫,大幅降低違法收受政治獻金的情況。

選舉期間查核:大筆違法捐款退還

根據監察院統計,2020 年總統及副總統選舉期間,擬參選人退還了共計 283 筆違法捐款,總額達 2,841 萬 1,994 元;立委選舉期間,擬參選人則退還了 815 筆,總額達 7,322 萬 7927 元。監察院指出,根據政治獻金法第 15 條規定,若捐贈雙方依法返還不符合規定的政治獻金,便不再追究裁罰,強調媒體有關「不處罰比例逾五成」的報導,可能未完全掌握法規內涵。

政治獻金法重點:公開透明,裁罰僅是輔助

監察院強調,政治獻金法的制定目的是促進國民參與政治,並確保政治活動的公平與公正。主要透過公開政黨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讓全民監督,以透明度取代過度依賴裁罰作為防範手段。裁罰只是其中輔助機制,而非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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