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IRS)近日公布了一項臨時舒緩措拖,旨在針對使用中心化交易所(CEX)的加密貨幣持有者。這項舉措允許這些用戶採用靈活的資產會計方法,免除通常伴隨數位資產交易的嚴格先進先出(FIFO)稅務義務。
新規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生效,允許 CeFi 交易所用戶利用自身記錄或稅務軟體來確定所出售的加密貨幣的具體價值。這標誌著與傳統的 FIFO 方法的重大背離,後者要求納稅人優先出售最舊的資產。
FIFO(First In, First Out),也稱為 “先進先出”,是美國計算資本利得稅的預設方法。它是透過假設首先出售最舊的加密貨幣來計算的。
一位加密貨幣稅務主管就形容,若在牛市期間,按照美國國稅局的 FIFO 規定來報稅的話,這對加密貨幣納稅人來說是「災難性的」。投資者若先出售他們最早購買的資產(即那些可能成本基礎最低的資產),「在不知不覺中最大化他們的資本收益」,推高了納稅人的資本利得。
美國國稅局的最新臨時豁免政策,則旨在減輕與嚴格 FIFO 規則相關的高稅負,使加密貨幣持有者能夠在報告和追蹤其數位資產銷售時享有更大的靈活性。然而,必須注意的是,這項舒緩措拖是暫時的,僅適用於 2025 年指定的期間。
美國國稅局將加密貨幣視為類似於股票的財產,並對加密貨幣交易徵收兩種主要稅款:
– 資本利得稅:適用於交易活動。 – 所得稅:適用於獎勵或收益,例如挖礦、質押、利息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益。
美國國稅局對加密貨幣稅務報告的最終規定對該行業具有重要意義。
1. 經紀人定義:IRS 縮小了「經紀人」的定義,排除了非託管行業參與者,例如去中心化交易所和非託管數位資產錢包提供商。 2. 報告要求:提供託管錢包的服務商和促進加密貨幣交易的支付處理商將被視為美國聯邦稅務目的的經紀人。 3. 穩定幣發行人:將穩定幣兌換為現金的穩定幣發行人也將被視為經紀人。 4. 非美國經紀人:非美國經紀人(美國人控制的外國合夥公司除外)免於美國人加密貨幣稅務報告規定。
美國國稅局仍在研究非託管平台是否應承擔報告責任。最終的規定縮小了支付數據和應用程式提供商(PDAP)的報告規則,並將數位資產貸款排除在信息報告之外,儘管這一豁免未來可能會改變。
儘管美國國稅局為 CeFi 用戶提供臨時豁免政策,但其要求 DeFi 經紀商報告用戶交易數據這一舉措,仍引來不少爭議。
美國三個加密貨幣產業團體,包括「去中心化金融教育基金(DeFi Education Fund)」、「區塊鏈協會(The Blockchain Association)」和「德州區塊鏈委員會(Texas Blockchain Council)」為此控告美國國稅局,希望阻止其要求去中心化金融(DeFi)業者或機構必須回報客戶資料的新規定。
這項爭議性規定預計將在 2027 年上路生效,屆時將要求一些 DeFi 前端業者蒐集使用者的個人資訊與交易歷史。
〈美國國稅局為 2025 年度提供加密貨幣稅務報告臨時舒緩措拖〉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區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