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公告表示,為了防制詐欺犯罪、預防金融犯罪及保護被害人權益,行政院已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打詐專法」),並於今年 7 月 12 日經立法院通過,7 月 31 日由總統正式公布。該法旨在保護民眾免受金融、電信及網路詐騙之害,其中包含七條與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VASP)相關的條文。
金管會制定四項子法,金融機構與 VASP 均須配合
金管會表示,為了執行「打詐專法」中與金融防詐相關的第 8 條(防詐作為)、第 9 條(通報機制)、第10條 (金警聯防機制) 及第 11 條 (被害人遭詐款項返還) 等條文內容,已於 6 至 9 月間與各金融業代表、業界公會及相關執法機關共同研商,擬訂四項子法草案,以利該法順利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第 8 條子法:異常帳戶帳號認定及照會 – 異常帳戶帳號之認定標準。 – 強化開戶人(客戶)身份確認及持續審查。 – 規定可進行同業照會之項目及相關作業程序。
第 9 條子法:資料保存及異常帳號控管 – 對異常帳戶帳號資料保存的規定。 – 異常帳戶帳號通報司法警察機關的程序。 – 後續控管及解除控管的措施。
第 10 條子法:通報機制及資產圈存 – 警示帳戶帳號的聯防通報作業機制。 – 遭詐騙款項或虛擬資產的圈存及解除控管的程序。 – 金融機構或VASP受理民眾遭詐通知後所衍生的聯防作業機制。
第 11 條子法:剩餘款項或資產返還 – 警示帳戶帳號內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由原通知的司法警察機關通知返還的作業程序。 – 金融機構或 VASP 返還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的條件、應徵提文件及相關作業程序。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在草案預告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將納入考量,並將儘速召集執法機關召開子法草案研商會議,完成與法務部及內政部之相關程序,修正子法草案內容,預計在今年 12 月 30 hl304日前發布這些授權子法,確保「打詐專法」的執行細則完善,助力打擊詐騙犯罪。
這篇文章 金管會推出防詐新法草案,加密貨幣交易所需聯防打擊詐騙 最早出現於 鏈新聞 AB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