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将虚拟资产交易定义为“洗钱”,其实最高院这个法律可以这样理解。

以前换汇属于换汇罪,比较轻的一个处罚。

现在通过虚拟资产换汇属于洗钱罪,相对而言加重了一倍刑罚。

其他途径换汇属于换汇罪,虚拟资产换汇属于洗钱,应该以后会有这种案列出现。对于换汇的商家而言应该是一次比较值得思考的事情。

当然没有执行过我也不知道,只能用自己角度去理解,既然修改法律肯定有他的意义。

非要遇见咬文嚼字的基层,交易也属于洗钱。这个很难去反驳,条列不够清晰。他抓你你也没错,他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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