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过一个案例,男的月薪4w,女的月薪1w,因为一些原因,女的提出离婚,男的同意,立马离。

结果发现男的名下没有一分钱资产,女的这几年攒了15w,还得分出去一半。

因为俩人生了孩子,婆婆在带孩子,男的每月把自己工资除开吃穿用度剩下的钱全部打给了他妈,叫做育儿费。

现在问题来了,法院到底支不支持这笔育儿费,如果支持,女方一分钱没有,倒搭7.5w,如果不支持,那就说明家庭主妇没有任何价值。

国外这种操作更常见,因为国外离婚后男方需要按照个人资产百分比支付女方费用直到女方再次结婚,但是国外一般都是同居,结婚的很少,容易出现大S情况。

所以就衍生出一种操作,比如阿什拉夫°离婚,结果名下没有一分钱资产,全部都在他妈妈名下,女方一分钱都分不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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