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各國的加密貨幣監管

隨著加密貨幣在全球範圍內興起,這種新興資產類別不僅吸引了投資者的關注,也引起了各國政府和監管機構的關注。從比特幣在 2009 年誕生以來,加密貨幣市場經歷了爆炸性的增長,逐漸從投機性工具轉變為新的投資和支付手段。

然而,這一轉變也帶來了諸多挑戰,包括市場波動性、欺詐風險以及潛在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問題。為了應對這些挑戰,世界各國政府紛紛開始研議討論各自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以期在促進創新和保護消費者之間取得平衡。

台灣

根據金管會公布的加密貨幣產業監管發展時程來看,第一階段到第四階段分別為納管 VASP 業者、公會與自律規範、差異化管理與法律強化、以及專法的制定。

第一階段:納管 VASP 業者

首階段將從防制洗錢法規入手,開始納管「臺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業者。據金管會官網的資料顯示,目前已完成法遵聲明的加密業者共 25 家,包括交易所、買賣平台、實體店面、虛擬資產自動櫃員機(BTM)及託管系統商。

第二階段:公會與自律規範

第二階段的重點,在於推動 VASP 成立公會並制定自律規範。台灣加密公會已於本(6)月正式成立,並依據金管會訂定的指導原則,來制定產業自律規範。

第三階段:差異化管理與法律強化

在第三階段,金管會將在洗錢防制法中增訂「VASP 登記制」,明確定義 VASP 並對非法業者課以刑責。目前未依規定登記而從事業務的 VASP 業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500 萬元罰金。

下一步,金管會計劃在子法中,根據業務複雜程度對登記的 VASP 進行差異化管理。

例如,交易所型態的經營者,需遵循最完整的內控規範,包括交易規則的明確說明、符合 ISO27001 的資安要求、錢包管理的冷錢包比例要求,以及平台與客戶資產的分離等。

第四階段:專法的制定

最後一個階段,才是設立專法。金管會在今年 1 月已委外對設立 VASP 管理專法進行研究,並參考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和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的規範或建議。

研究團隊預計在今年 9 月底提交期末報告,並在年底前提出專法草案和舉辦公聽會,預計在 2025 年 6 月前將專法草案報院。

北美

美國

美國在 2022 年宣布賦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更大的監管權力。目前 SEC 積極監管,近兩年對 Ripple、Coinbase、幣安(Binance)等多家加密貨幣公司提出訴訟。

隨著 2023 年法院批准了比特幣現貨 ETF,美國對於加密貨幣的態度似乎有所緩解,美國眾議院更在 5 月 22 日通過《21 世紀金融創新和科技法案》(FIT21),建立一個更加完整的美國加密貨幣市場監管制度。不僅制定消費者保護措施,賦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對數位商品的新管轄權,並明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投資合約中一部分數位資產的管轄權。

儘管如此,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強調,這些批准並不代表 SEC 對加密貨幣資產的認可,監管機構仍在積極監管該行業,並強調大多數加密資產仍需遵守聯邦證券法。

可以看出,美國在推進加密貨幣監管的同時,仍在尋求平衡創新與市場穩定之間的微妙關係。

加拿大

加拿大並不認可加密貨幣為法定貨幣,但對其監管相當積極,更是首個批准比特幣現貨 ETF 的國家。

加拿大將所有加密投資公司歸類為貨幣服務企業 (MSB),並要求它們在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註冊。所有加密投資公司與交易平台,也都必須向監管機構註冊,並遵守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規定。

歐洲

歐盟

歐盟在 2023 年,推出了全球首個全面的加密貨幣法規《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 ,為市場參與者建立明確的標準,提供消費者保護、金融穩定性與創新。

這項法規要求所有發行或交易加密貨幣的公司必須獲得執照核發要求,並在 2026 年 1 月起所有服務提供商必須獲取交易雙方的資訊。同時,也強化了針對加密貨幣資產服務供應商的洗錢防制(AML)與反資恐金融法規(CTF)規定

此外,持有超過 1,000 歐元的自托管錢包,也都需要進行所有權驗證。這些規定的出台,部分是由於 FTX 的破產強調了對保護投資者和防止洗錢的需求。

英國

英國在 2023 年 6 月將加密資產視為受監管的金融工具,並要求任何提供數位貨幣的公司都必須獲得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的授權。英國財政部指出,任何直接與英國散戶投資者打交道的公司,無論身在何處,都應該被要求獲得授權。

此外,英國央行也提出了針對穩定幣的監管,希望能利用其潛在的支付優勢,同時保護消費者和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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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日本

日本對加密法規採取了漸進式的方法,根據《支付服務法》(PSA)承認加密貨幣是合法財產,並由金融廳管理加密貨幣和日元的交易。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在金融服務局 (FSA) 註冊並遵守洗錢防制(AML)與反資恐金融法規(CTF)規定。

日本於 2020 年成立了日本虛擬貨幣交易所協會(JVCEA),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都是會員。最近又加強了加密交易所之間的客戶資訊共享規定,以應對日益嚴重的洗錢問題。

韓國

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其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必須在金融服務委員會(FSC)下屬的韓國金融情報機構(KFIU)進行註冊。

韓國在 2023 年通過《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正式任命金融服務委員會為虛擬資產的監管機構,強化了對用戶的保護,並計劃在 2024 年 4 月底或 5 月發布虛擬資產上市指南,要求發行商或服務提供商遵照法規,以確保用戶安全。

中國

中國自從發布加密貨幣禁令後,就全面禁止國內進行交易、挖礦和運營,可以說是最嚴格的國家之一。

不過隨著香港開始積極擁抱加密貨幣產業,有不少投資人認為這將是中國態度轉變的開端。

香港政府於 2023 年 6 月 1 日正式開啟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牌照申請,並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必須提交牌照申請。沒有按要求提交牌照申請的機構,必須在 5 月 31 日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不過由於相關的規範對交易所沒有很友善,因此未能符合要求或是撤回牌照申請的交易所竟有 12 家之多,其中包括 OKX 在內的多家平台也都撤回了牌照申請。

新加坡

新加坡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但不是法定貨幣。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MAS)根據《支付服務法》(PSA) 的規定,對交易所進行許可和監管,並要求穩定幣發行人符合特定標準。

新加坡在 2022 年發布了相關規定,警告數位支付代幣 (DPT) 供應商避免向公眾宣傳他們的服務。

2023 年 8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又宣佈了一項監管架構,只有滿足穩定幣監管框架中所有要求的穩定幣發行人,才能被允許使用「MAS 監管的穩定幣」標籤,以和其他不受監管的穩定幣做出區別。如果有沒受到 MAS 認可的代幣冒用標籤,則會受到處罰,並且列入投資者警告名單。

新加坡執法機構於本月 20 日發佈的一份報告中,將加密貨幣相關活動標記為「高風險」,涉及數位代幣的可疑交易報告數量「增加」,從國外收到的與涉及虛擬資產的刑事案件有關的援助請求也呈上升趨勢,為此金融部門也將更加密切地防範洗錢活動。

澳洲

2019 年,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 (ASIC) 引入了對首次代幣發行(ICO)的監管要求,並禁止交易所提供追不到鏈上交易紀錄的隱私幣。2021 年,澳洲又宣布將針對加密貨幣建立一個明確的法律監管框架,並計畫推出央行數位貨幣 (CBDC)。

目前澳洲將加密貨幣視為合法財產,並對其徵收資本利得稅。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在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註冊,並符合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義務。澳洲也計劃將在 2024 年引入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

總結

儘管加密貨幣從 2009 年誕生至今已經 15 年,但各國政府和監管機構仍在探索如何有效地監管與使用。在產業發展與創新的同時,也必須保護消費者和企業、防範欺詐活動,並採取措施打擊非法加密貨幣的使用。

雖然許多國家正在努力往合法合規又保有創新空間的方向前進,但這仍是相當具有挑戰的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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