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ily星球日报讯 由于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的一些程序、以及第五修正案对正当程序的保护,尽管收到了四个月的刑期,但前币安首席执行官 CZ 尚未入狱。根据法官签署的判决,CZ 应在缓刑或审前服务办公室通知后自首服,目前相关单位尚未通知 CZ 必须进入那座加州监狱。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罪犯的刑期从该人“被收押等待转送或被自愿投送到其将服刑的官方拘留设施时”开始。虽然该刑期可能在判决当天立即开始,但存在三种延迟可能性: 1、法官可能强迫被告首先向美国法警自首,法警随后可能护送或稍后通知罪犯何时入狱。 2、法官可能授权缓刑或审前服务办公室通知被告其入狱日期。 3、法官可能允许被告自愿入狱。 法官通常将此选项保留给刑期最短或最不可能逃跑的被告,CZ 可能收到了第二种判决类型,由于他并未被判处多年监禁,美国法警并未立即将他收押。相反,法官给了 CZ 第二条最宽容的道路,让他等待缓刑或审前服务办公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