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据《联合早报》报道,在新加坡轰动一时的 30 亿新元洗钱大案中,被告之一张瑞金(45 岁)在认罪后被判处 15 个月监禁。张瑞金涉嫌通过香港公司,将 3600 万新元的犯罪所得转移至其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并伪造文件欺骗本地银行。他在本案中涉案金额最高,获判的刑期也是目前案件被告中最长的。

据悉,张瑞金涉嫌通过香港公司,将 3600 万新元的犯罪所得转移至其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并伪造文件欺骗本地银行。张瑞金共面对四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四项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

法官在量刑时表示,考虑到张瑞金案情复杂、涉及跨国犯罪,且利用伪造文件欺骗银行,为维护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刑罚必须具有足够的阻吓性。

张瑞金被起获的资产总值约 1 亿 3100 万元,包括现金、房地产、车辆和加密货币等,其中约九成资产在案件下判后被充公,包括他和母亲各自单独持有的两栋位于圣淘沙珍珠岛价值 1600 万元和 1550 万元的洋房。